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影视制作许可证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广电总局颁发的影视节目的制作许可证,是申请影视审批的一个基础前提的资质,那么究竟该如何完成该项资质的申请呢?现就在北京申请影视制作资质审批,登尼特特作以下精简说明。
一、申请条件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三)在申请之日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审批登记
1、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广电总局审批;其他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2、审批机关应在收到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对符合以上申请条件与申请材料规定的,应为申请机构核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对不批准的,应向申请机构书面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3、承办时间:25-30个工作日;
更多详情请联系成都登尼特;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123号时代锋尚13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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