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阳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面向地区 |
高企申报的好处: 1、税收优惠: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认定前为25%)的优惠税率,比普通企业税率降低了10个点,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2、资金奖励:经认定的高新企业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高的有百万),省、市、县、园区资金奖励(直接奖励+研发费用奖励):企业通过省高新认定后,新认定高企将给予5-20万元补助,复审企业将给予5-10万元补助,企业通过国家高新认定后,新认定国家高新将给予10-50万元补助,复审企业将给予5-20万元补助,具体补贴金额,以当地的实际补贴金额为准; 3、金融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申请各级相关机关单位资金的条件之一,申报各类专项资金、补贴更加便利,容易获得VC的投资和各大银行的贷款; 4、项目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当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报销; 5、资本市场: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条件,高新技术企业更容易获得投资商的青睐,非常有利于融资和上市; 6、有助招投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有效提高企业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地提升企业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很大的帮助; 7、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8、办公地址改善:高新技术企业可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的获批,很多地方还可以免费用地; 9、资产折旧、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低的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有关规定。
认定管理办法 总 则 条 为扶持和鼓励发展,根据《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是指:在《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 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企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认定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认定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称"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整改。 第七条 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认定工作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名单,核发证书编号; (四)建设并管理"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完成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认定好处: 1、凡经认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详见08年1月起实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二十八条),连续三年,三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复审,复审通过继续享受三年税收优惠。(如年纳税100万,申报通过当年,即可享受减免40万的优惠,三年就可减免120万税收,六年则减免240万); 2、经认定的可凭批准文件和《认定证书》办理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称号将会是众多政策性如资金扶持等的一个基本门槛。 3、的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地提升企业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4、不仅能减免企业所得税,无论对于何种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的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影响力仅次于中国产品、产品。
认定的标准解析 一、到天数的年限要求 企业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当年”、“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申请认定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 二、主要产品(服务)核心技术的领域要求 1、对企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主要产品(服务)是指其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事实上有利于知识产权“核心支持作用”的认定。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的要求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即三年研发费用总额除以三年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只要这个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就符合条件《管理办法》要求: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 2、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研发项目)的确定 研发活动的确定方法与此前类似,包括行业标准判断法、判断法和目标或结果判定法。其中,目标或结果判定方法是前两种方式的方法。企业应按照研究开发活动的定义填写<<认定申请书>>中“四.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 3、研发费用的归集方法 企业应正确归集研发费用,由具有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 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数的。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则省去了运用费用分摊机制的麻烦。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企业应按照“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认定研究开发费用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要求进行核算。 4、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 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及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为20%,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其他费用 六、企业无重大特别事项的要求 企业申请认定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由认定机构自行查询企业是否存在“重大特别事项”。
固定资产折旧与长期待摊费用3.1难点 固定资产折旧与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是指为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究开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3.2应对措施 a.检查固定资产明细账、长期待摊费用明细账;检查申报企业年度新增固定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的、固定资产的申购单、入库单、验收单;实地查看该部分设备,核对资产用途(检查使用说明书等),确定其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用于研究开发项目。 b.结合固定资产盘点,核对与研究开发活动相关的固定资产是否账实相符;检查购入时已计入研究开发费用的固定资产,是否单管理,是否存在重复计提折旧的情况。 c.复核各项折旧、摊销的准确性及相关性,关注前后各期折旧政策及方法的一致性d.对属于多个项目使用的,检查分摊方法是否合理,且前后各期是否保持一致,分摊的金额是否正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1、申请认定时需成立1年以上(有完整性的会计年度);
2、通过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形式获得知识产权所有权;
3、主要产品在《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的范畴;
4、科技人员占当年员工数量的占比不低于10%;
5、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占比满足以下要求:
(1)近1年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占比不低于5%;
(2)近1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占比不低于4%;
(3)近1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占比不低于3%。
当中,企业在我国境内产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占比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认定申请条件:
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时间(全年分三批,时间节点请注意)
(1)批申报时间安排:①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②地市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2)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①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②地市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3)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①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②地市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
要如何认定?
一、申请流程
评估企业是否可申请——注册等级——提交材料——评审——公示公告——发证
二、申请对象
符合高新技术领域企业
三、享受优惠
1、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
2、人才安居购房补贴;
3、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6、取得国家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30-100万不等
7、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予以180万元资助;
8、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条件,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上市;
9、高新企业可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的获批;
10、深圳市每年从发行总额中拨出20%的额度给符合发行条件的;
11、在2008-2020年,深圳将建成500万-60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12、认定提升企业形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为贯彻落实好有关促进产业、服务业态发展的文件要求,做好政策完善工作,2015年4月29日,全国小组办公室召开了“完善认定管理办法研讨会”,、财政部、税务总局及、、工信部、、体育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认监委等10部委相关参加了会议(提交了意见)。火炬中心翟立新主持会议。、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就近年来认定管理工作总体情况和完善政策工作做了介绍,对各行业部门多年来对此项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为高企政策完善工作提出更多具体意见。会上,与会人员就本行业特点、以往高企认定中存在的瓶颈问题、对技术领域、认定办法调整建议等发表了意见,并对涉及科技、财政、税收、产业发展等相关政策进行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沟通。他们表示,这次会议既对高企政策完善工作进行了充分研讨,又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是一次务实、的研讨会。同时,对、财政部、税务总局积极听取行业部门意见、开门办公的姿态给予赞许。翟立新表示,高企政策是利用税收杠杆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具含金量的政策之一,高企政策完善工作还需要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全国小组办公室将对有关意见进行汇总研究,在完善认定管理办法中予以统筹考虑,充分发挥高企政策在推动各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成都本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热销信息